各学院(部):
上海市200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上海市200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体现《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所规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选题内容,申报人可从中自行拟定题目,也可结合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确定题目。
二、上海市200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市级项目、规划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的基础,当年只能申报1项,并且申报人已承担除重点项目外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总数尚未超过两项。
2.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申报人需将申请书一式二份,活页一式五份, A4纸5号或小4号字体双面打印,不准加页,于5月20日前交至科技处。
4.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5项。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
5.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附件: 1、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doc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