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09年度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3浏览次数:120

 

 

各学院(部):
        2009年度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指南详见上海市科委网站(http://www.stcsm.gov.cn),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建设信息领域中的移动电话设计、电子射频标签、医疗信息化、基础软件、物流信息;先进制造和材料领域中的电站装备材料、集成电路设备与材料应用、煤基多联产、铁路控制技术、镁合金应用、高温超导传输线;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城镇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旧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道路交通智能系统;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中的免疫诊断试剂、现代中药创新、水产养殖、可控环境农业、乳业生物等,搭建公益性和共性技术研究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上海市的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筹建期限: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条件
  1、按照《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沪科(2006)第17号〕中的申请条件。
  2、优先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联合共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申请单位在该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承担并完成过国家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或本市重大科技任务,在本市同行业中是公认的学术和技术权威,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4、申请单位和工程中心必须加盟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在筹建中用政府资金(含部分)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对社会开放,对外能提供服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符合要求、有意承担建设任务的申请者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仔细阅读《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报告》《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议书》
      2、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材料报送
        筹建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各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所有内容。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我校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9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截止日前将所需材料提交科技处。

 

联系人: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二○○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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