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6浏览次数:135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自2009年起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简称“基地”);根据《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自2009年起设立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简称“工作室”),现就联合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工作室申报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推进我国,尤其是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推进上海有优势、有特色、有潜力的重点学科前沿问题研究,为上海加快“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有力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思想库”、“信息库”、“人才库”。
  二、基地、工作室的申报必须与当年所设研究方向相一致,2009年基地和工作室所设研究方向略有不同,带*号的仅为基地所设研究方向,无*号的则为基地和工作室共同所设的研究方向。具体为: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3、国际战略与上海发展;4、国家战略与上海发展;5、上海航运中心建设;6、上海贸易中心建设;7、上海产业结构调整;8、上海城市发展战略;9、文化繁荣与新媒体发展;10、长三角区域一体化;11、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等。根据所设研究方向,还设定了相关研究选题,申报者必须据此进行申报设计。个别申报者认为另有极其重要的研究方向和迫切需要研究的选题也可自行设计申报。
  三、基地、工作室申报者必须是该研究方向的著名专家,基地称为首席专家,工作室称为领军人物;必须围绕研究方向组织跨学科、多层次、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研究生可参与项目,但不作为团队成员);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和整合研究力量。
  四、基地、工作室申报者必须对当年研究课题进行设计,同时根据《管理办法》提出的任务要求对今年研究设想,三年研究计划进行规划。
  五、基地、工作室均采取公开申报、择优比选。凡是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认真阅读《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管理办法》基础上均可申请,招标评审专家组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组织,贯彻公平、公正、科学原则。
  六、被批准建立的基地、工作室,将得到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资助,资助金额为每年10—20万元。
  七、基地、工作室申请书请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http://www.sh-popss.gov.cn),用计算机输入,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上报的申请书必须一式6份(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基地、工作室所设研究方向和选题指南,及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
  八、基地、工作室申报从即日起至2009年7月3日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在截止日前将所需材料提交科技处。
  联系电话:55274272 联系人:司徒唯尔

                  附件:1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009年选题.doc

                              2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管理办.doc

                              3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管理办法.doc

                                

 

 科技处
200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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