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教育部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
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支持,今年申报名额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向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倾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申请者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4.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市教委将在各单位申报人选中,择优向教育部报送12名推荐人选。各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名额为2名。
四、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申请者请于8月25日前将材料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0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