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0浏览次数:103

 

各学院(部):

  市科委已启动201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充分的理论依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的重点突出,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明晰,经费预算合理客观。
  2、申请人条件:
  (1)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申请数学、天文等理论研究的除外);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本年度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申报本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每个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承担,项目责任人只能有一位。
        4、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0年度上海市自然基金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20项(数学、天文理论研究不计项)。

  三、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基金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
       2、本基金项目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至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
       3、《单位基本信息》和《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请上学校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省市级项目相关文档”区下载相关文件,按其内容统一填写。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0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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