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上海市科委已公布2010年度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指南,项目申报工作也已启动。
一、研究领域
(一)新能源与节能减排技术: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节能减排技术的联合攻关;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流体高效传输和测试关键技术研究;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联合攻关。
(二)生物医药:常见重大疾病的预防、治疗技术及新药研制;现代中药的研究;动植物品种与药物分子设计技术;基因操作和蛋白质工程技术;基于干细胞的人体组织工程技术;新一代工业生物技术;生物育种和高效饲料研制及其产业化技术开发。
(三)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移动钻井平台(船舶);浮式生产系统;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共性技术;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
(四)公共安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与防御;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快速处置;生物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与出入境检验检疫。
二、进度要求
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申请条件
(一)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必须由注册在浙江、江苏、安徽或上海三省一市的两家或两家以上(不同省市)单位合作实施,可以有国内其他省市单位合作参与,优先支持三省一市共同合作实施的项目。项目必须对长三角地区的科技、产业、民生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项目的主要任务承担单位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作为子课题承担单位。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与合作单位就开展联合攻关达成合作协议,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三)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诚信、科研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
四、申请方式
(一)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由第一承担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科技厅(委)申报项目。
(二)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三)已申报今年苏浙皖沪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四)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我校申请者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填写并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0版)》。
2、申请人请于4月20日前在线提交可行性方案,并打印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附件单面打印)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
3、《单位基本信息》、《依托单位意见》和《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请上学校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区下载相关文件,按其内容统一填写。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