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6浏览次数:41

 

各学院(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编制了《2010年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申请指南》,项目申报工作也已启动。
 
一、项目类别
1.出口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出口企业通过跟踪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海外注册、认证,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开展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等工作,使企业、产品符合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提升产品竞争力,顺利实现或扩大出口。
2.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研究项目
        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包括:内容跟踪、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比分析、对本市出口影响分析、对策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重点产品出口技术指南;在本市举办TBT/SPS国际研讨会、论坛;本市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及应对总体情况调研等。
3.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技术研究项目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禁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物质研究;重要检测方法研究。
 
二、重点领域和项目
(一)机电
1.跟踪及应对措施研究
1)能效要求跟踪研究
2)机电产品相关环保要求研究
3)机动车排放等技术法规研究
2.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1)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限用有毒有害物质研究
2)无铅焊料替代材料
3)多溴联苯阻燃剂替代材料
4)EuP指令涉及产品节能关键技术研究
5)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研制
3.产品出口技术指南编制
1)重要机电产品出口技术指南
2)机动车出口技术指南
4.重点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1)欧盟WEEE、RoHS指令应对措施研究及具体实施
2)国外用能产品能效要求应对措施研究及具体实施
3)符合国外要求的新产品研发
(二)化工
1.跟踪及应对措施研究
1)欧盟REACH法规动态跟踪
2)欧盟富马酸二甲酯(DMF)禁令及其应对研究
3)美国、日本化学品管理法规体系研究
2.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1)欧、美、日禁用化学物质基础数据库的建立
2)高关注物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3)PFOS/DMP/邻苯二甲酸盐/双酚A等替代产品研究
4)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研制
3.产品出口技术指南编制
1)化学品出口技术指南
2)化工下游产品出口技术指南
4.重点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1)欧盟REACH法规应对措施研究及具体实施
2)化工产品出口应对研究及具体实施
(三)农产品/食品
1.跟踪及应对措施研究
1)欧、美、日食品添加剂技术法规跟踪研究
2)欧、美、日食品标签法规跟踪研究
2.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1)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研制
2)重要动植物疫病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
3.产品出口技术指南编制
1)农产品出口技术指南
2)食品出口技术指南
4.重点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1)日本肯定列表对策研究与实施
2)农食产品出口具体实施
(四)轻工/纺织
1.跟踪及应对措施研究
1)包装领域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2)纺织品安全评价体系研究与建立
3)美国消费品安全法规
5)纺织服装安全消费及召回机制研究
2.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1)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研制
3.产品出口技术指南编制
1)儿童服装出口技术指南
2)化妆品出口技术指南
4.重点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1)欧盟、美国玩具技术法规应对研究与实施
2)欧盟、美国纺织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实施
(五)综合类
1.WTO/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例会公共议题研究
1)WTO框架下的进出口商品合格评定结果互认问题研究
2)推动上海地区商品出口的不同合格评定方式的研究
2.国别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
1)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
2)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
3)日本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
4)韩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
3.本市出口退货情况调查及应对机制研究
4.检测、认证机构应对工作体系建立
5.其他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相关的项目
 
三、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支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了解相关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动态,具备一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基础。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人才。
        3.项目的研究应当在1-2年时间内提出能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措施,或为此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持,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4.项目申请单位应有配套资金支持申请项目的研制,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项目人员费资助额不得超过申请资助总额的15%;项目间接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不对设备费提供资助。
 
四、申请方式
        1.申请者填写《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可行性方案(2010版)》(见附件)
        2.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4月12日,申请者必须于5月7日前将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8份及其电子版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交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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