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2浏览次数:43

 

各学院(部):

       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重点项目11项,一般项目20项;人文社科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8项。

        二、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45岁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3. 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者不得申报。
        4.申请人已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5.尚有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后,务必于5月1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1份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usstkjc@126.com(邮件请标明申请者姓名和所在部门),逾期不予受理。经校内专家评审后,由科技处统一上报至教委。同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教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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