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日政府间关于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合作联合声明的精神,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签署合作协议,现开始征集2010年度共同资助的合作研发项目。申报通知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已和日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并且共同申请合作项目。
2.项目应于3年以内执行完毕。
1.申请人已和日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并且共同申请合作项目。
2.项目应于3年以内执行完毕。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日本JST分别发布征集通知,项目申请材料必须由双方合作单位联合制定,并分别提交到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日本JST。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申请人按照国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附件一)于5月17日前完成“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的网上申报http://program.most.gov.cn/。我校欲申报的教师请与科技处联系获得登陆名和密码,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
3.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二)后,填写英文申请表格(附件三),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注明JST合作项目。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日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4.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后,请将3份书面材料报送科技处。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7日(周一)。
1.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日本JST分别发布征集通知,项目申请材料必须由双方合作单位联合制定,并分别提交到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日本JST。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申请人按照国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附件一)于5月17日前完成“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的网上申报http://program.most.gov.cn/。我校欲申报的教师请与科技处联系获得登陆名和密码,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
3.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二)后,填写英文申请表格(附件三),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注明JST合作项目。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日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4.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后,请将3份书面材料报送科技处。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17日(周一)。
四、其他说明
1.请在属何协议一栏中选择“政府间协议”;在协议名称一栏中填写“中国科技部—日本科技振兴机构框架计划”;协议签署日期一栏中填写“2007年12月28日”,有效期一栏中填写“3年”。
2.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同时,务必通知日方合作者向日本JST国际科技合作部提交申请。
1.请在属何协议一栏中选择“政府间协议”;在协议名称一栏中填写“中国科技部—日本科技振兴机构框架计划”;协议签署日期一栏中填写“2007年12月28日”,有效期一栏中填写“3年”。
2.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同时,务必通知日方合作者向日本JST国际科技合作部提交申请。
五、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徒唯尔 代百乾
电 话:55274272 电 邮:usst_kyc@163.com
科技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