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7浏览次数:36

 

各学院(部):
        上海市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上海市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上海市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市级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的基础,无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并且申报人已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除外),总数尚未超过两项。
        2.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申报人需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活页一式五份, A3纸5号或小4号字体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准加页,于6月14日前交至科技处。
        4.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5项。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
        5.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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