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上海市科委部分地方院校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浏览次数:31

各学院(部):

    为推动上海地方院校的优势学科不断提升科技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地方院校的科研实力,上海市科委现已启动2018年度“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要求围绕提升院校科研实力的总体目标,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规划、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学科与产业优势进行申报;

    2、项目责任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建设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优先资助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

    3、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团队合作能力较强,原则上要求有本市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

    4、项目责任人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已经申报过的国家和上海市的各类科研项目内容,请勿重复申报;项目应侧重于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基础研究、科技人才和软课题类项目不属本次申报范围;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过本计划项目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及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各上海市科委平台(仅指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均可推荐1项。

    请各学院和平台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一式6份统一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择优上报。

    上报材料如下:

    1、 拟推荐项目情况表,项目资助强度约为100万元;

    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3、 应用合作企业的承诺函(需盖合作单位公章);

    4、 10分钟PPT(以备校内答辩用)。

2018年度拟推荐项目情况表.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docx

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7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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