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请2018年度上海理工大学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浏览次数:53

各学院(部):

    进一步增强我校科学研究的实力,提高我校基础研究项目申报的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项目预研究,积累高水平研究成果,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尤其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才类项目的突破, 2018年度上海理工大学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部门及研究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校自然科学培育基金共分3类如下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培育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培育项目。

    二、项目研究期限为2018.01.01-2019.12.31。

    三、校自然科学培育基金资助强度为: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校自然科学培育基金的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项目:当年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未获得资助,且项目网上同行评审意见打分较高的项目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见附件2)。曾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再予以资助。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7周岁,女性未满39周岁;曾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得资助。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44周岁;曾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得资助。

    4、各类校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在研合计不超过一项;

    5、2018年1月之前(含)已获得过校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或原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培育项目资助的项目资助,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型校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

    五、校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选题必须有明确的预期目标,所有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项目申请人必须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培育对应的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请各院(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17年12月06日前将经所在部门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科技处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青年/面上培育项目实行会议评审,符合条件申请人请见附件2;优秀青年基金培育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培育项目实行答辩评审,请申请人准备5分钟PPT。

    3、当年度上海理工大学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项目、上海理工大学德育思政高教专项项目、上海理工决策咨询基地课题中最多可申请一项。

    附件 

1、上海理工大学自然科学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2、2018年度校内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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