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少年科普教育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1495

各学院(部):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高中)
  
  目标:遵循高中阶段学生成长需求、认知特点和创新实践教育规律,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资源,校内外联合,跨界别联动,培育学生创新精神、拓展创新思维、提升创新能力,为上海积极储备科技后备人才。
  
  内容:依托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特色培养课程体系为核心内容,由高校、科研院所所属院系和部门,设计科学研究课题以及科学实验课程等,为学生提供专业培训,培育对象面向本市高中学生。每一位参与的学生,必须从事1项科学研究课题任务(10个单元,40课时,在1个学年内完成),通过从事科研实践,提高青少年科学创新综合素质。同时,辅以科普讲座、高校开放日、参观科普教育基地、参观高科技企业、科普夏令营等活动,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每个申报项目实施需覆盖全市4个实践点,其中每个点每年至少接纳30位学生,即每个项目每年至少接纳120位学生。实践点在项目立项后,由市科委、市教委联合统筹安排。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执行期限: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60万元,支持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专题二: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小学至初中)
  
  目标:遵循小学高年级至初中阶段学生成长需求、认知特点和创新实践教育规律,利用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培养中小学生创新意识、激发科学兴趣,提升青少年科学创新综合素质。
  
  内容:依托本市认定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以培养创新意识、激发科学兴趣为核心内容,设计科学探究课程。课程应包含不少于5个子课程,一般包含科普讲解、互动体验、科普讲座、科普夏(冬)令营、科学实验(探索)等内容。培养对象面向本市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每一名参与的学生须完成1项科学探究课程,总课时不少于20课时。全年培养学生不少于2批次,合计培养学生不少于60人。
  
  申报主体要求:经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鼓励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具有师资力量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执行期限: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60万元,支持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申报,同一法人单位限报1项。
  
  5.在申报本指南项目之前,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6.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7.高中阶段的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项目,建议由高校、科研院所校(所、院、系)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小学至初中阶段的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建议由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分管展示教育的领导牵头负责,项目须有精干的管理团队,配备指导教师、辅导员和管理人员。
  
  8.项目有完备的培养方案,高中阶段须包含10个以上科学创新课题题库方案(可包含科学实验课程)、阶段性考核方案和学生课题成果等级评价方案。小学至初中阶段包含5个以上课程,须做好学生培养记录和评价。
  
  9.有完善的场地和设备设施、教学和实验活动管理制度,项目成果须于项目验收前完成展示。
  
  10.获得立项支持的上海市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将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参照《上海市科学创新实践站管理办法》管理。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00,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8年10月31日前在线提交后将所有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3份,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签字盖章齐全后交至学校科技处,经科技处审核后交至上海市科委。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办事大厅—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4)我校相关单位信息请登录学校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省市级项目相关文档”进行下载查阅。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联系人: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8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