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1273

各学院(部):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主题项目


方向1、上海中长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战略研究


研究目标:对接国家新一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总体要求,掌握国际先进的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谋划上海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举措,围绕重点领域和重大任务开展前瞻研究,为上海面向2035年开展新一轮中长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战略支撑。


研究内容:(本方向包含以下研究题目,原则上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1、上海2035年科创中心建设愿景研究;


2、面向2035年上海科技创新发展主线和思路研究;


3、面向2035年上海科技创新发展重大任务战略布局研究;


4、面向2035年上海创新治理体系研究;


5、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执行期限:20191231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方向2、着力提升上海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研究目标:遵循科技创新规律,把握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和产业革命大趋势,通过实证研究,为上海成为引领学术新思想、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策源地提供决策支持。


研究内容:(本方向包含以下研究题目,原则上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1、上海提升基础研究能力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2、重大原创性、颠覆性创新项目的非常规评审和组织实施机制研究;


3、重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研究;


4、上海重点产业领域创新策源能力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备注: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选取一个领域作为研究对象)


5、上海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创新能力的调查研究;


6、上海创新策源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执行期限:20204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方向3、深化上海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


研究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国际国内比较、案例研究等方法,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支撑上海构建符合创新发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体制机制环境。


研究内容(本方向包含以下研究题目,原则上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1、促进自贸区新片区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研究;


2、以科创板建设为契机加快完善上海科技金融生态的对策研究;


3、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研究;


4、上海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研究;


5、青年科技人才的普惠性支持和培养机制研究;


6、新技术的社会风险评价与防范机制研究。


执行期限:20204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专题二、自选项目


研究目标:围绕上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政策、案例、以及软科学研究方法等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研究内容:(本专题包含以下选题方向,可自拟题目,题目不应与主题项目重复)


1、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政策研究;


2、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科研机构案例研究;


3、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4、软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方法研究;


5、其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


执行期限:20204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专题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8万元。


专题三、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研究目标:支持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打造成熟稳定、专业特色的软科学研究团队,持续提升研究能力和基地品牌影响力,切实服务政府科学决策需求。


研究内容:围绕上海科技创新重大需求和重点工作,结合基地自身特色方向,开展软科学研究工作。


执行期限:20204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资助额度将在基地建设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上一年度承担市科委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本年度申报项目的实际需求等,予以适当调整。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上海市已挂牌建设的软科学研究基地可申报,每个基地限申报1项。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在申报本指南项目前,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请资助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6、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7、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8、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办事大厅—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进行申报的老师201949日起登陆系统,在2019424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版申请书(A4双面、签章齐全)一式2份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至市科委。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我校单位基本资料请登录学校科技处网页“文档下载——省市级相关文档”下载“申报科委项目单位相关资料”。


四、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其中,专题一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专题二、三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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