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浏览次数:937

各学院(部):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青少年创新后备人才,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自2016年起,市教委、市科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以下简称“实践工作站”)。目前,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构建深厚的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人才基础,新一轮实践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实践工作站”依托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力量,面向高中阶段学生,以特色培养课程体系作为内容主轴。由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所属院系部门研发制定科学研究小课题(可包含科学实验课程),即:每一位参与学生,必须从事1项科学研究课题任务(10个单元,40课时,在1个学年内完成)。通过从事科研实践,提高青少年科学创新综合素质。同时辅以科普讲座、高等院校开放日、科普教育基地参观、高科技企业参观、科普夏令营等活动,丰富活动形式。

二、申报要求

1.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可以申报(本轮次申报仅限高等院校,以自然科学相关院系为主)。高等院校承担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系、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中,评估结果应在B+(含)以上。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申报,同一法人单位限报1项。

3.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实践工作站创建标准见附件1

4.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市教委、市科委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设立实践工作站,并承担实施实践工作站项目,现有实践工作站所在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现有工作站名单见附件2)。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注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911日(星期三)10:00,截止时间为2019930日(星期日)16:30

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按通知要求,于928日完成系统填报,并于930日上午之前将签章齐全的申请书一式2份(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至上海市科委。


附件1: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创建标准.docx

附件 2: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名单.docx

科技处联系人:沈晓萍

联系电话:5527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