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3781

各学院(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单位)应在校(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为1名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校(单位)于8月13日(星期五)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和《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汇总表请登录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请系统https://huoban.shedf.org.cn在线填报后导出)报送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陕西北路80号灰楼203室),电子文本发送至shedf1993@126.com,过期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思想政治类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1C室),电子文本发送至deyuzhongxin@126.com。

本通知的电子稿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

 

校内要求:

一、“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和校发文成立的研究院均限报一项2019、2020年连续获得学校推荐,但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推荐。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遴选,择优上报,校发文成立的研究院名额由所归属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发展研究院,科技发展研究院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请书一律用《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21年版)》,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edu.sh.gov.cn/)或者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三、请各学院于2021年8月5日前将经遴选后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一式7份以及学院组织遴选情况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以及专家名单等信息,需院长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科技发展研究院,同时将项目申请书、汇总表及项目答辩PPT的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择优上报至上海市教委。校内答辩时间8月6日或者9日,项目申请人需准备5分钟PPT(介绍申请人情况和项目情况,参考提纲见附件)。因暑期工作时间,答辩时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答辩或者本人视频答辩,并联系科技发展研究院予以报备

 

附件: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21年版).doc

附件2.曙光PPT提纲和要求.docx

附件3.曙光计划汇总表.xls

联系人:黄凯 詹伟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