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2021年发布的《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52 号规定(附件1),科技发展研究院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的申请工作。请学院(部)通知,结题已满两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完成结题归档的)且上级部门未要求结余经费按原渠道返回的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按该管理办法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文字版一式2份签字后交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后,将汇总的纸质版材料提报科技发展研究院,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usstkjc@126.com。如符合条件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其结余经费将按学校规定予以冻结。
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将统一结转后,按照新管理办法,每年年初按上一年年底剩余经费的10%收取管理费,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相关老师提前做好经费管理,合理使用,如项目已完成,请及时提交科技发展项目总结报告(附件5)至科技发展研究院。
另,为方便各学院推进纵向项目开展,科研院计划自2023年1月1日起,推进科研系统项目申请模块使用,请通知本学院、研究院老师仔细阅读具体填写指南(附件6),该模块作用如下:
1、 方便各学院查询统计各类项目申请数量;
2、方便老师在项目立项登记时一键带入项目基础信息;
3、方便老师针对申请该项目相关材料的用印审核;
4、该申请数据将直接作为各学院年底绩效考核中“项目申报数”的完成情况值
联系人:詹伟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