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5113号)要求,开展本市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时间为202411日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运行管理较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1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申报说明

(一)市文化旅游局择优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

(二)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支持510万元。

 

学校安排:

请申报人应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并于41(星期二)送至勤业楼516室,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及含公章的扫描版本)请同步发送至邮箱wkb@uss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逾时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垂询。

 

 

联系人:张柳

联系电话:55270682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25318

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