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院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5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本校安排:

1、“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和校发文成立的独立研究院限报1项(思想政治类不占学院名额)。20232024年连续获得学校推荐,但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推荐。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2、申请书需使用附件版本(附件2)。

3、请各学院于815日下班前将经遴选后推荐项目的申请书带电子版(附件2)、学院遴选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专家名单、项目申报老师思想政治素养和师风师德审定等信息,学院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以及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上报。

联系人:纵向管理科

联系电话:55274272

邮箱:usstkjc@126.com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项目申请清单.xls

附件2、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