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浏览次数:17

各学院:

   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于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提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二)科技进步奖,包括:

1.技术开发类项目;

2.工人技术创新类项目;

3.标准、检测与软科学类项目;

4.图书、科技期刊与科普类项目。

二、提名办法

“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提名:

(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各专业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行业地方性协会,以及中国机械联系统行业协(学)会;

(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各专业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

(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的大型企业集团,仅限于提名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

(四)科研院所(含机械行业转制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主管部门,仅限于提名本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

提名单位需在《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2026版)填写具体提名意见、提名奖种、提名等级,并由提名单位奖励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具有提名资格的具体单位可在“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网站主页(www.cmiao.com.cn)右侧“提名单位列表”栏目查看,提名单位联系方式可在申报系统创建项目时查看。

三、提名材料要求

《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2026版)是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

(一)主件部分

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机械奖励申报系统,并按照《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二)附件部分

1.必备附件

(1)技术评价证明:指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评价)法人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技术评价证明。

(2)科技查新报告:指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3)检测报告:指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法人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等报告。

(4)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指提名书“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中所列的20项核心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标 准等;超过列表中20项的以表格形式作为其他附件上传。

(5)成果应用证明: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材料,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如应用证明包含经济效益,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其他附件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可支持项目科技创新、经济效益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7)工人技术创新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中的《工人技术创新类项目提名补充要求》。

(8)标准、检测与软科学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中的《标准、检测与软科学类项目提名补充要求》。

(9)图书、科技期刊与科普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中的《图书、科技期刊与科普类项目提名补充要求》。

上述附件材料总数不超过80页。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 格式文件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B。

(三)报送要求

1.提名书主件部分通过系统提交后生成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水印的正式版后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提名书一致),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并将所有签字盖章页扫描上传至系统。

2. 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 仿宋体小四号字,竖向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报送纸质提名书(主件+附件)合订版一套。

3.所有提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提名单位或申报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四、其他事项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汽车整车类项目不属于 “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范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不区分奖种)的完成人参与申报。

3.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 作为项目完成人被提名。

4.2025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已经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不得在2026年度再次提名,须隔年再次提名。

5.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前三位完成人均须持有与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

6.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市)级科学技术奖或其它社会科技奖的不得重复提名。

7. 曾获得“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获奖项目所使用过的主要知识产权原则上不得再次使用。

8.为增强奖励工作的科学严肃性,所有提名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不得修改,进入评审环节不得撤销。

9.提名项目过程中,提名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

10.申报、提名过程中所需文件可在项目申报系统“相关文件下载”栏目查看获取。

五、申报、提名时间

1.网上申报、提名时间:2026年1月1日8:00系统开启。系统填报网址:http://www.cmiao.com.cn。

(1)填写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拟申报情况表。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填写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拟申报情况表,并于2026年1月16日(周五)下班前将表格发送至科技成果办,邮箱地址:kjczlcg@126.com。

(2)请我校申请人按通知要求,提名单位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于2026年3月25日周三下班前完成系统提交,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相关材料。请于4月10周五下班前将“签字盖章页上传”

(3)纸质提名书递交时间:纸质提名书(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于2026年4月10周五下班报送科技发展研究院。逾期未收到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畅、代昕;联系电话:55270566

邮箱:kjczlcg@126.com;地址:勤业楼410室


附件:1. 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拟申报情况表.xlsx

      2.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械工业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3.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pdf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