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浏览次数:80

各学院:

    为做好本校201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保证科技奖励工作和成果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凡在本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个人、组织,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登记;个人及各类企业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自选课题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也应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成果登记。

    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

    成果登记软件使用成果登记V9.0软件,可在国家科技成果网网页www.tech110.net下载。提交材料: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技术评价证明1份,电子文档1份格式为CGSBQY.ZIP压缩包(可发送至jinkaka@126.com)。其中技术评价证明分别是:

    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高新技术转化认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标准等,有其中之一即可。

    2、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本校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20171229日,凡明年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该截止日期前完成成果登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金卡

联系电话:55270566

联系地址:格致堂303

科技处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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