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近期将组织开展专家库完善补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专家信息
信息不完整或近3年没有更新信息的专家,科技处会提醒相关专家在12月10日前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168.160.158.231/nosta) 填写并提交详细信息,信息没有变化的专家也要登录平台进行提交确认,以示信息有效。逾期仍未填写(更新)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移出专家库等处理措施。
专家登录用户名为登记手机号,密码可通过登录页面“忘记密码”找回。因手机号变更或错误而无法找回密码的,请专家本人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如存在不适合承担评审工作、已退休或专家本人主动退出专家库等情况,由科技处汇总后统一反馈。
二、补充专家
(一)基本条件
1. 新补充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 高校、研究院所和医疗机构专家应为部(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 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一般应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二)注意事项
1. 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5、一等奖前3和二等奖前2完成人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入库,不需重复推荐。
2. 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如已入库或已由其他单位推荐,不需重复推荐。
3. 新补充专家可能存在重复推荐的情况,后续将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去重后,直接通知专家本人填写详细信息。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在12月13日之前,将推荐补充的专家汇总表(见附件,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到科技处,邮件和附件标题均请加注学院名称,由科技处汇总后统一组织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栩秋
联系电话:35310902
Email:kjczlcg@126.com
科技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