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浏览次数:1067

各学院(部):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校2020年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市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并推荐,由市教委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二、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分类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2019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需要提名号的老师请致电我校科研院相关工作人员开通。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高校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2005/t20200525_458753.html)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各高校可于20206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陆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通用项目。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615日(星期一)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202061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公示

1.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提名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网页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请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于2020611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邮箱kjczlcg@126.com,由科研院统一集中公示。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三、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请各位老师于截止时间为2020618日(星期四)16:00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jczlcg@126.com

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各高校按照保密要求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提名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见附件3,选填)。于2020622日将交至科研院。

2.专用项目由各高校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学校推荐函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处。推荐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见附件4)。其中,涉及到涉密信息的内容必须进行脱密处理。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星期二)17:00

附件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

附件2、3、4.doc

  

联系人:吴路平

电话:55270566

地址:格致堂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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