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沪质奖审办〔2023〕1号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3—2024年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行业协会,各企业集团:
为激励引导本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标准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上海总体质量水平,推进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沪委办发〔2020〕26号印发)、《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2〕9号印发),现就2023—2024年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包括“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和“上海市质量金奖”,均分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个人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一)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是本市最高质量荣誉,主要表彰质量管理水平卓越、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处于全国和本市同行业内领先地位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以及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二)上海市质量金奖主要表彰质量管理水平优秀、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处于本市同行业内领先地位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以及对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条件
1.申报上海市质量金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组织,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突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上年度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社会贡献;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2.申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组织,应获上海市质量金奖3年以上;形成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显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上年度位于国内或本市领先地位,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突出的社会贡献以及广泛的知名度、社会影响力;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国内或本市前列。
3.申报组织均应积极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5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条件
1.申报上海市质量金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应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在质量管理或实践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提高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推动本市产业工艺和技能改进等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申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应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或方法,在质量管理或实践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提高组织、行业或本市质量水平和绩效等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显著卓越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及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3.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个人,如为组织主要负责人,其所在组织近5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避免重复申报
组织或个人不得在同一年内同时申报市、区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得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或成果后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曾获奖项。
三、申报评定程序
(一)申报
组织和个人可直接申报市政府质量奖,也可经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控股(集团)公司、专家学者、获奖组织等推荐申报。
组织和个人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前,应在相关组织和该个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定办”)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编制和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表单电子版、相关管理规范和评价标准可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scjgj.sh.gov.cn/1421/)下载。
(二)资格审查
市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查的,由市审定办组织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料评审。
(三)资料评审
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资料评审报告,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市审定办根据资料评审报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名单;对未进入现场评审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反馈资料评审报告。
(四)现场评审
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资料评审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五)综合评价
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进入现场评审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议,总结提炼其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六)审定公示
市审定办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综合评价情况,提出获奖建议名单,提请市审定委审议。市审定委审议获奖建议名单、提出拟获奖名单。
市审定办按照《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程序报批后,将拟获奖名单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政府发文,表彰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是激励引导本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升上海总体质量水平、推动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要在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广泛宣传政府质量奖工作,鼓励各类组织与个人提高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争创质量荣誉、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
(二)广泛动员,争创标杆
质量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质量管理优秀组织和个人积极参评市政府质量奖。通过参与评审工作,推动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脱颖而出。通过表彰获奖者,树立本市质量发展标杆,推广质量提升先进经验。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审核被推荐组织或个人的申报材料,确保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等处于本市或全国同行业内领先地位的组织和质量工作成绩优秀、对推动本市或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参评。
(四)加强监督,守纪合规
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和授予,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自下而上”的原则,按照《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不得借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五、其他
(一)市审定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旦红、彭昕,联系电话:64220000转2335、2338分机。
(二)材料寄送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2号楼314室;
联系人:孙欢辉,联系电话:51097935转3146分机。
附件:1.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
3.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详见附件2)。
2.组织概述。根据GB/T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说明。其中,医疗机构可根据DB31/T 1153《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小企业类组织可根据DB31/T 1009《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农业机构可根据《农业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报批稿)编写。尽量使用数据、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5万字。
4.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总结。包括质量管理模式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实践情况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推广价值等。字数不超过5千字。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实效的材料及经审计的近5年财务报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奖申报表》(详见附件3)。
2.个人概述。根据DB31/T 598《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报批稿)附录D的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DB31/T 598《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报批稿)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字数不超过3万字。
4.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总结。包括质量管理成果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实践情况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推广价值等。字数不超过5千字。
5.证实性材料。申报个人从事质量管理或有关工作取得实效的材料。
(三)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等)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
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含盖章扫描件的PDF版本。
二、报送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证实性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使用光盘、U盘等储存介质报送,含所有申报材料)。
附件2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
申报类别:□上海市市长质量奖 □上海市质量金奖
组织名称: (盖章)
所属行政区:
申报日期: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承诺书
本组织郑重承诺:
一、近5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均由组织本身制作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三、已充分了解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相关管理制度、评选程序、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不从事可能影响评选公平、公正的活动,自觉维护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独立性,并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有约束力。
四、承诺在获得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后,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分享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实践方法(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为提升本市质量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五、承诺正确宣传所获得的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荣誉。
法人代表:(签字)
组 织:(公章)
日 期:
填报说明
1.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予以注明,数字及各类符号应填写正确、清楚、完善;
2.“组织名称”要求填写组织全称,与组织公章名称一致;
3.所属行业参考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准确填报;
4.组织规模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填写;
5.如划定表格填写不下可另增附表;
6.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
一、组织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组织负责人
组织负责人
职 务
组织负责人
电 话
组织成立
日 期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组织性质
£ 机关 £ 参公单位 £ 事业单位
£ 市场主体 £ 社会组织 £ 其他:
市场主体类型
企业
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 £ 私营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所属行业
£ 农业 £ 制造业 £ 服务业 £ 工程建设
£ 医疗与教育机构 £ 其他非营利组织
所属先导产业和重点领域
£ 集成电路 £ 生物医药 £ 人工智能 £ 电子信息
£ 生命健康 £ 汽车 £ 高端装备 £ 先进材料
£ 时尚消费品 £ 其他
组织规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主管部门
上级部门
职工总数
质量管理
人员数量
研发人员
数 量
申报工作
联系部门
申报工作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手 机
联 系 人
传 真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组织下属分公司、分场所名单
称
地 址
产品/服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组织质量管理概况
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概述: (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名称、要素、结构、内涵等,不超过500字)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 □量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但未认证注册。 □已获认证注册,获证时间: 2.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但未认证注册。 □已获认证注册,获证时间: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建立并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但未认证注册。 □已获认证注册,获证时间: 4.其他体系认证情况: |
组织运用的主要质量管理工具: |
获得质量荣誉情况(区级及以上荣誉): |
三、主要产品/服务质量水平
主要产品/服务名称(多类别产品/服务可分表填写): | ||||
主要技术/服务指标(本组织水平按上年指标填报) | ||||
本组织水平 | 国内先进水平 | 国际先进水平 | ||
近五年产品/服务获得质量认证和许可情况 | ||||
时 间 | 产品/服务名称 | 认证/许可情况 | 认证/许可部门 | |
近五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时 间 | 产品名称 | 抽查机构 | 抽查结论 | |
近五年产品/服务获奖情况(市级及以上荣誉) | ||||
时 间 | 产品/服务名称 | 奖项名称 | 颁发机构 | |
四、主要经济与质量指标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国内行业 排名 |
1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2 | 投资收益 | 万元 | ||||
3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4 | 非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5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6 | 纳税总额 | 万元 | ||||
7 | 销售额 | 万元 | ||||
8 | 创汇总额 | 万美元 | ||||
9 | 总资产贡献率 | % | ||||
10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
11 | 资产负债率 | % | ||||
12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次 | ||||
13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 | ||||
14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
15 | 万元总产值综合能耗年下降率 | % | ||||
16 | 主要物料消耗 | |||||
17 | 质量损失率 | % | ||||
18 | 新产品产值率 | % | ||||
19 | 产品销售率 | % | ||||
20 | 市场占有率 | % | ||||
21 | 顾客满意度 | |||||
注:1.多类别产品/服务可分表填写;
2.“国内行业排名”为根据上年数据进行排名的情况;
3.市场占有份额指标需提供证实性材料;
4.主要物料消耗按行业要求填写并注明物料名称;
5.如有其他反映主要经济与质量指标的项目,可进行补充填写。
五、主要安全、环保、节能、诚信等有关社会责任指标
主要安全指标 | ||||||
安全项目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国内行业 排名 |
主要环保和节能指标 | ||||||
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国内行业 排名 |
公益支持指标 | ||||||
费用 公益支持领域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有关诚信情况 | ||||||
具体内容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纳税信用等级 | ||||||
是否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 ||||||
注:安全、环保、节能等指标按行业要求项目填写,并提供依据及监测结果等证实性材料。
六、主要竞争对手和标杆、供应商、用户及服务对象名单
主要竞争对手和标杆 | ||||||||||||
序号 | 竞争对手 和标杆名称 | 主要产品/ 服务名称 | 品牌 | 主要优势 (含产品/服务质量 水平评价) | 市场占有率 | |||||||
国内 | 国际 | |||||||||||
主要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总数: 家) | ||||||||||||
序号 | 供应产品 /服务名称 | 供货数 (单位) | 供应商 名称 | 供应商详细 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用户/服务对象名单 | ||||||||||||
序号 | 用户/服务 对象名称 | 产品/ 服务名称 | 用户/服务 对象地址 | 联系人 姓名 | 联系方式 | |||||||
注:多类别产品/服务分表填写。
七、近五年与质量安全相关的情况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市级以上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市级以上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市级以上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违法行为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相关方的重大有效投诉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情形简述 |
注:1.可根据所属行业和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关的符合项的“□”内打“√”;
2.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3.如有相关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事故状况,请在“情形简述”栏中简要说明情况及处理结果。
八、组织近五年获得其他奖项的情况
序号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颁奖部门 |
注:填写市级及以上的主要荣誉情况。
九、组织职能部门分工表
依据的评价标准:£ GB/T 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 DB31/T 1009 《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 DB31/T 1153 《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 DB31/T 1402 《农业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部门 对应条款 | ||||||||
4.1.2 | ||||||||
4.1.3 | ||||||||
4.1.4 | ||||||||
4.2.2 | ||||||||
4.2.3 | ||||||||
4.3.2 | ||||||||
4.3.3 | ||||||||
4.4.2 | ||||||||
4.4.3 | ||||||||
4.4.4 | ||||||||
4.4.5 | ||||||||
4.4.6 | ||||||||
4.4.7 | ||||||||
4.5.2 | ||||||||
4.5.3 | ||||||||
4.6.2 | ||||||||
4.6.3 |
注:1.承担主要职能的标注★,配合部门标注○;
2.“对应条款”可根据评价标准中的条款标号进行对应的调整。
内部公示情况及报告(需包括公示时间及公示结果): (组织名称) 拟申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 ,已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此处填写获奖组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利用单位内部网站及在地点(此处填写公示张贴的地点)采取张贴公示的形式在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结果: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或口头异议。 (有异议的,请说明内容,处理结果) (申报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需包括材料核实等方面内容及推荐理由):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注: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控股(集团)公司、区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获奖组织等均可推荐。
附件3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
申报类别:□上海市市长质量奖 □上海市质量金奖
申报人姓名:
工作单位: (盖章)
所属行政区:
申报日期: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申报个人如为组织主要负责人,所在组织近5年应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均由本人制作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三、已充分了解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相关管理制度、评选程序、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不从事可能影响评选公平、公正的活动,自觉维护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独立性,并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定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有约束力。
四、承诺在获得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后,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分享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和实践方法(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为提升本市质量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五、承诺正确宣传所获得的上海市政府质量奖荣誉。
申报人:(签字)
日 期:
填报说明
1.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予以注明,数字及各类符号应填写正确、清楚、完善;
2.“工作单位”要求填写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
3.所属行业参考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准确填报;
4.组织规模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填写;
5.如划定表格填写不下可另增附表;
6.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
基本情况
姓
身份证号 | 照片 (正面免冠 2寸彩色近照) | ||||
性 别 | 民 族 | ||||
国 籍 | 政治面貌 | ||||
职 称 | 学历/学位 | ||||
工作单位 |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
工作单位 性 质 | £ 机关 £ 参公单位 £ 事业单位 £ 市场主体£ 社会组织 £ 其他: | ||||
市场主体 类 型 | 企业 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 £ 私营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 | ||||
工作单位所属行业 | £ 农业 £ 制造业 £ 服务业 £ 工程建设 £ 医疗与教育机构 £ 其他非营利组织 | ||||
工作单位所属先导产业和重点领域 | £ 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 £ 人工智能 £ 电子信息 £ 生命健康 £ 汽车 £ 高端装备 £ 先进材料 £ 时尚消费品 £ 其他 | ||||
工作单位 规 模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 工作单位 注册地址 | ||||
联系部门 | 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邮编 | ||||
工作简历 | |||||
先进质量 管理成果 概 述 | (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名称、内容等,不超过500字) | ||||
主要工作 绩 效 与 突出贡献 | |||||
近五年学术论文、专著发表等知识产权情况: | |||||
获奖情况(市级及以上主要荣誉情况): | |||||
内部公示情况(需包括公示时间及公示结果): (申报人姓名) 拟申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 ,已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此处填写获奖组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利用单位内部网站及在地点(此处填写公示张贴的地点)采取张贴公示的形式在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结果: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或口头异议。 (有异议的,请说明内容,处理结果) (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工作单位意见: 本单位同意 (申报人姓名) 申报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意见(需包括材料核实等方面内容及推荐理由):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注: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控股(集团)公司、区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获奖组织等均可推荐。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办公室2023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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