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231

各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现启动2023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3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五)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立项结果在总局官网公示,请随时关注。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广电总局社科办联系。 

联系电话: 010-86098511010-86093064

   本校安排:

请依托本校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申请书不按要求填写的,会影响资质审查结果,不能参加评审),并将申请书2份原件,活页一式6份(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亲笔签名)相应word电子版和申请表电子版交学院(申请书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3申请书”命名,活页内容不需发送电子版)。学院做好师风师德及形式审查后,科研秘书于2023年5月26日16:00前提交至格致堂,相应word电子版和申请表汇总版发至邮箱usstkjc@126.com,逾期后填报项目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詹伟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354

附件1:2022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doc

附件2:2023年度国家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项目申请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