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文科教师以更高质量申报国家重大、重点社科基金项目,产出更多标志性成果,决定设立2027年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培育专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培育专项(以下简称“重大、重点培育专项”)。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要求
(1)重大、重点培育专项不设具体指南,由申请人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及研究专长,并参照近3年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指南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选题方向自行确定选题;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重点结合上海理工大学综合改革六大研究领域方向,突出学校特色和优势研究方向。
(2)请各学院整合研究力量,确定重大培育专项首席专家、子课题负责人以及其它成员,成员总数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书填报;确定重点培育专项负责人以及其它成员,成员总数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填报。
(3)重大培育专项首席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曾主持过2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均已结项),其中至少1个重点项目;重点培育专项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曾主持过2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均已结项),其中至少1个国社科年度项目。
(4)申报书撰写务必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填写,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一定的学术深度。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申请人曾主持的各级各类社科项目处于终止或延期状态;正在承担校内人文社科项目的负责人。
三、资助额度及周期
重大培育专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资助期3年;重点培育专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资助期2年。所有重大、重点培育专项经费立项后一笔拨付。
四、培育目标
培育专项必须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开展高质量研究,取得高水平成果,支撑相关学科建设。项目培育期内,必须申报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且对应培育类别的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且每年邀请校外专家围绕研究进展至少召开一次研讨会。
五、结题条件
若重大培育专项首席专家、重点培育专项负责人在培育期内无法获批对应培育类别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视为达到培育专项结题标准:
(1)重大培育专项
①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申报者为排名第一的完成人,能够获得以下人文社科成果奖之一: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②在项目执行期内,围绕研究方向,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为第一单位、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社科类高质量论文6篇;③在项目培育期内新增人文社科类到账科研经费120万元。
(2)重点培育专项
①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申报者为排名前三的完成人,能够获得以下人文社科成果奖之一: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为第一单位、与资助内容直接相关的社科类高质量论文3篇;③在项目培育期内新增人文社科类到账科研经费50万元。
对未完成培育目标的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题申请材料从实际贡献、创新质量、实际效果、匹配度等方面进行验收。
六、其他说明
(一)项目研究成果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刊发,或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五大文库”,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字数在2000字以上),或被省部级领导批示并作为政府决策依据,可等同于结题条件中发表1篇高质量论文。需提供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及政府部门函件、证明等;
(二)结题条件中所称“社科类高质量论文”范围:①《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科类高质量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校定A类库A1、A2论文;②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目录中的论文;
(三)在项目执行期内,所有与本项目培育有关的论文等研究成果均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标注“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培育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USST Cultivation Fund for Major/Key Projects of the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und of China”)和项目批准号。
(四)鼓励各立项学院对重大培育专项首席专家、重点培育专项负责人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
七、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重大培育专项首席专家、重点培育专项负责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投标书》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培育专项投标评审书》或《国家社会基金重点项目培育专项申请书》(word格式)(见附件1)。
(二)请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和推荐,请于2026年12月4日(星期五)前对申请人申请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本学院审核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送至文科建设办公室(勤业楼303室),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wkb@us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院推荐的培育专项通过校外专家论证、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资助。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2027年度国家重大、重点社科基金项目培育专项申请汇总表.xls
联系人:张柳
联系电话:55275182
文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11月6日
